法律白話文運動|鳥籠公投開門後的亂視、亂世與亂事

一直以來,人們一直相信,為了不讓代議士政治使得政府立法決策偏離民意,因此有必要透過公投來形成直接民意。憲法雖然明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但一直到2003年才有了第一部「公民投票法」,而過高的提案門檻以及連署門檻,加上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設計,一直讓公投法被譏為「鳥籠公投」,更導致政客可以透過操作拒領「拒領公投票」來扼殺直接民意的形成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