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迄今保留著年號制度,平成年代隨著明仁天皇退位而結束,取而代之的是期許文化在人們相互貼近的美麗心靈中誕生並茁壯成長的令和年代。 不過台灣沒有沒有天皇也不使用年號紀年,除了每年12月31日的跨年倒數外,很難找到跨越時代的具體感受。不過每當回頭望去,總是能感到腳底下的時代與記憶裡的過去,確實已有許多樣貌發生了變化,而才驚覺我們的社會已經在無意之間翻越了好幾道山丘。
我在「六四事件」那一年出生,那時候台灣已經解嚴,因此沒有經歷到政治氛圍的轉變,對萬年國會改選、第一次總統民選以及第一次政黨輪替都沒有什麼印象,在我有意識開始,憲法增修條文已經被修到幾乎不可能再修(被放入超高門檻),身為一個成長在自由時代的原住民,最能感受到衝擊威力的就是公投法修法了。
一直以來,人們一直相信,為了不讓代議士政治使得政府立法決策偏離民意,因此有必要透過公投來形成直接民意。憲法雖然明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但一直到2003年才有了第一部「公民投票法」,而過高的提案門檻以及連署門檻,加上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設計,一直讓公投法被譏為「鳥籠公投」,更導致政客可以透過操作拒領「拒領公投票」來扼殺直接民意的形成機會。
民進黨取得國會多數席次後,立即將《公民投票法》的提案門檻以及連署門檻均大幅調降,通過條件更從原來的雙過半(投票人數過半 & 有效票過半同意)改為簡單多數(但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
法案修正後,公投提案傾巢而出,最終有十項公投提案成案,結果出爐後,才發現當初鳥籠所箝制的並非公民思辨力,而是反智的怪獸。搭配2018年九合一大選的十項公投,其中最佔據版面的莫過於婚姻平權議題。而本來我們所期望看到的,在這次公投中卻是全部沒有發生。
我們期待看到立場與觀點不同的人們展開對話,結果換來的是反同人士展開鋪天蓋地的大撒幣作戰,讓錯誤與恐懼隨著資訊滲透進入我們的生活之中,然後當競爭越發白熱化,挺同或反同陣營都丟出「兩好三壞」、「三好兩壞」這樣的懶人包,甚至是一張又一張的小抄隨著選民一起進入了投開票所,我們期待看到透過公投引起群眾思考婚姻平權議題,似乎並沒有發生。
或許是台灣人民民主的素養不夠,給選民公投票猶如給小孩汽車鑰匙,混亂而喧囂的亂世,最終讓我們成為「反核食又要用核能且恐同的中華台北」的亂事。萬幸的是,即使公投讓社會氛圍變得更加險惡,對同志也更加不友善,但在紛亂中政府最後出檯的「釋字748號施行法」,以創意繞過公投設下的障礙來達成大法官所要求的:對同志婚姻的平等保護。
但這樣的亂視感,不僅是民主政治最可貴之處,也是民主社會成長的必經之路,我們不會因為有了民主與自由,就能迎向美麗新世界,我們需要集體練習,練習冷靜地聆聽彼此、練習溫暖地給彼此一個擁抱,才能讓我們真正飛出鳥籠,迎向自由。
(原文刊載於:文藝誌《圈外》ISSUE001:視覺)